根据示范区党工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26日,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对杨陵区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3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粮食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和人民幸福,本次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区财政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印发了杨陵区财政局《关于落实党工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并认真安排部署,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淡鹏远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耀文、李玲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经建股、国有资产管理所为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专项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同时要求各党组成员和相关责任股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现实和长远意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杨陵区财政局党组根据巡察反馈的3个问题细化分解了5个问题,已完成4个,基本完成1个。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全面,贯彻落实存在温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整改措施:
①我局认真对照粮食购销领域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教育。多次通过集体学习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广大干部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
②由局领导带头学习。加大粮食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文件学习力度,在局党组会上重点开展学习和研讨,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开展贯彻落实。
取得的成效:经过深入学习,切实提高了广大财政干部的思想认识,引导大家更好的掌握粮食购销领域规章制度,深刻认识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2.关于“对粮食工作的人力、财力投入不足,力量薄弱,基础较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整改措施:加大对粮食工作财力投入力度,将粮食储备等费用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
取得的成效:1.巡察意见反馈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粮食工作,着力加大财力投入力度,在2022年度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79.23万元用于粮食储备等工作,确保我区粮食工作顺利开展;2.加快粮食领域人员机构改革,强化国资监管责任;3.下一步我局计划通过争取农发行贷款,保障新建粮库建设资金。
(二)落实监管责任方面
1.关于“协调落实不到位,对于1.5万吨区级储备粮年利息和保管费393万元两级承担事项未提出相关意见,全部由杨陵区财政承担”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整改措施: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陕政〔2015〕41号)要求,市县(区)要建立完善粮食储备保障机制,应保质保量完成本级粮食储备任务。杨陵区委托陕西粮农杨凌储备库有限公司收储1.5万吨区级储备小麦,年利息及保管费用共计393万元。我局积极对接示范区相关部门,争取专项补助资金,将相关费用按比例由两级财政共同承担。
取得的成效:经区政府研究,我区已向示范区管委会上报请示,示范区已同意按1:1比例安排补助资金并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下一步区财政局和发改局将继续与示范区相关部门协调对接,确保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2.关于“杨陵区国资局(财政局)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行使出资人管理职责不及时,2020年才按照公益性定位和改革要求对区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考核”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整改措施:
①积极对接区发改局(粮食局)就杨陵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的界定、行业管理职责和监督职责、年度目标责任的制定和考核事宜等进行明确。
②加强对杨陵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的运营、资产、财务方面的监管力度,要求其每月将公司财务报表向财政局(国资局)报审;每季度报备公司的财务分析报告;每年报备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取得的成效:
我局已及时和区发改局(粮食局)进行了对接,由区发改局(粮食局)根据相关粮食领域政策文件,对出资人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和界定,确保权责一致。
同时,我局已积极对接杨陵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其按时向我局报送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切实加强对公司的运营、资产、财务等方面监管力度,确保公司运转高效合理,提高粮食管理水平。
3.关于“化解债务措施不力,从1998年开始至今,因全区粮食企业改制、产生陈化粮、经营亏损等原因在农发行累计挂账共2096万元,每年产生75万元利息由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的整改措施:
根据《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关于粮食购销企业财务挂账清理审计结果的报告》(杨管字〔2005〕27号)及与农发银行沟通确认,截止2006年末,我区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贷款四笔2096万元,其中:第二轮挂账贷款一笔836万元,第三轮挂账贷款三笔1260万元,利息部分由市县两级共同负担并按期偿还。我局按照中省示范区政策要求,积极与示范区财政局协调对接,筹措落实资金,确保足额支付利息。
取得的成效:加强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的管理,积极协调粮食部门和农发银行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的日常监管工作,积极稳妥地解决好国有粮食企业的历史挂账包袱。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加强学习力度。加大对粮食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学习,将粮食购销领域学习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安排,深化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提升财政领域粮食购销工作水平。
2、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把整改工作和当前财政领域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立足长远长久,长期坚持,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既要长期保持,又要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真正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
3、注重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注重治本和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87012313;
邮政信箱:杨陵区康乐路杨陵区财政局;
电子邮箱:974862587@qq.com。
杨陵区财政局党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