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一、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3.统筹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组织协调拟订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体制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4.协调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备案程序,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检查,按权限组织财政性项目竣工验收。
5.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6.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7.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省、示范区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我区的价格政策规定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调整全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负责全区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发布市场价格信息。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检查城市总体规划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落实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辖区防空地下室建设、易地建设、拆除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等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人防战备工程建设,人防工事的维护与管理;负责人防结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收缴管理,依法查处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5.拟订全区人防城市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疏散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负责辖区人防通信、警报设备的更新和维护管理;负责全区人防通信网络建设和战备执勤。
7.负责组建和训练辖区防空专业队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8.拟订全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防护技能。
9.负责辖区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10.平时指导全区城市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和训练,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
11.拟订全区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平战结合工作。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机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