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发改发〔2017〕6号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杨陵街道办公墓四期项目建议书的
批复
杨陵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杨街办字〔2017〕6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就杨陵街道办公墓四期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杨陵街道办公墓四期项目。
二、项目建设承办单位:杨陵区杨陵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在杨陵街道办曹新庄村征用土地建设公坟,四期建设单人墓穴500座,项目占地2600平方米,其中绿化占地200平方米(以实际建设数量为准)。
四、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8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杨陵区财政予以解决。
五、建设期限:2017年1月—2017年3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工程早日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要求组织实施,抓好工程质量按期完工。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项目建成后,须经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此复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