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项目
2016年第8期(总第100期)
杨陵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9月30日
发改委正式发布传统基建领域PPP模式的文件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7大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进工作。
一、《通知》明确10项要求
《通知》就进一步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工作、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提出了10项要求,其中包括:充分认识做好基础设施领域PPP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项目储备,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重大建设项目库基础上,建立基础设施PPP项目库。推行项目联审,建立PPP项目联审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好项目决策,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法依规履行投资管理程序,对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要将项目是否适用PPP模式的论证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决策。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积极探索优化基础设施项目的多种付费模式,采取资本金注入、直接投资等多种方式支持项目实施,提高社会资本投资回报,增强项目吸引力。鼓励社会资本创新商业模式及体制机制。推进基础设施的价格改革。规范项目实施,对确定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公平择优选择社会资本作为合作伙伴。依法签订规范的项目合同。项目实施期间社会投资人出现重大违约等事项,要合理划分各方责任,妥善做好项目移交。项目结束后,科学评价项目绩效等。构建多元化退出机制,推动PPP项目与资本市场深化发展相结合,通过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丰富PPP项目投资退出渠道。为社会资本提供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积极发挥金融机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券、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支持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PPP项目。探索在PPP项目中发展混合所有制,组建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外商资本共同参与的项目公司,发挥各自优势,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优化信用环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投融资领域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并提升政府和投资者的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规范履约行为,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约束机制。
二、重点发展7大领域
《通知》明确基础设施领域主要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6+1”共7大类。
(一)能源领域。
电力及新能源类:供电/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资产界面清晰的输电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分布式能源发电项目、微电网建设改造、智能电网项目、储能项目、光伏扶贫项目、水电站项目、热电联产、电能替代项目等。
石油和天然气类:油气管网主干/支线、城市配气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石油和天然气储备设施等项目。
煤炭类:煤层气输气管网、压缩/液化站、储气库、瓦斯发电等项目。
(二)交通运输领域。
铁路运输类:列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各类铁路项目。重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以及支线铁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业务和铁路“走出去”项目。
道路运输类:公路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项目。城市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水上运输类:港口码头、航道等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等项目。
航空运输类:通用机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综合类:综合运输枢纽、物流园区、运输站场等建设、运营和管理项目,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项目。
(三)水利领域。
引调水工程、水生态治理工程、供水工程、江河湖泊治理工程、灌区工程、农业节水工程、水土保持等项目。
(四)环境保护领域。
水污染治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危险废物治理项目、放射性废物治理项目、土壤污染治理项目。
湖泊、森林、海洋等生态建设、修复及保护项目。
(五)农业领域。
高标准农田、种子工程、易地扶贫搬迁、规模化大型沼气等三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园区、国家级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项目。旅游农业、休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六)林业领域。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国家储备林、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林木种质资源保护、森林公园等项目。
(七)重大市政工程领域。
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建设的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园区基础设施、道路桥梁以及公共停车场等项目。
三、《通知》标志PPP分工更加明确
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PPP工作,曾进一步明确要求财政部要发挥好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进PPP工作的牵头作用。这也是国务院层面首次明确推进PPP工作的部门职责分工,并提出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两个领域推广PPP模式。根据《通知》,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的推进工作则是由财政部牵头负责。两部门推进PPP工作职责分工得以明确,分领域牵头负责工作机制正式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