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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杨政发改字〔201861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杨 陵 区 财 政 局

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杨陵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转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决策部署,现将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示范区财政局、示范区经贸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法制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杨管发改发〔20182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面落实审查制度。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中省、示范区和杨陵区相关文件规定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程序约束,严格审查标准,切实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到每一项政策措施的起草和决策过程中。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关于转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从审查机制和程序、审查标准、社会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解释和细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各部门要按照中省、示范区和杨陵区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实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舆论氛围。

三、强化审查报备和监督问责。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将于二季度前组成督查组赴各地市开展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项督导。请各镇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结合杨政发改发〔201862号、《杨陵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送及通报制度》等报备和监督问责规定,于330日前向杨陵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报送20171-20182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联系人:李红涛       联系电话:87012349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杨陵区财政局


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杨陵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