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发改发〔2019〕162号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棚改安置大寨家园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住建局:
你单位杨政建发〔2019〕118号文收悉。为了提升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完善大寨家园棚改安置小区基础设施。按照区政府安排,同意实施棚改安置大寨家园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棚改安置大寨家园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小区安防系统。建设监控指挥中心一处,配备监控摄像头256个;安装小区(南区.北区)大门车辆出入自动识别系统3套;提升改造78台电梯五方通话设备。
2、建设小区(南区.北区)微型消防站2个,配备微型消防车1辆,灭火器200个,防爆、防火设备。
3、建设非机动车棚5处,配套电动车充电桩276个。
4、建设垃圾收储站2个,配备垃圾箱80个。
5、提升改造小区内绿化工程,配备洒水车1辆。
6、提升完善小区照明设施,配备夜间照明设施。
7、完善小区内供暖管网改造,扩容,增加流量表及动力表。
8、完善小区雨污排放设施,配备抽渣车1辆。
9、建设小区小游园2处。
四、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40万,剩余资金由地方财政配套。
五、建设期限: 2020年3月—2020年10月。
请据此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