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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农业设施新能源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 复

杨政发改发〔202035

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杨政农字〔202043号文收悉。为加快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进程,进一步提升设施农业整体水平,按照区政府安排,同意实施农业设施新能源提升项目,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农业设施新能源提升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杨陵区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农业设施区内对集约化育苗、南果北种以及反季节水果蔬菜的农业设施大棚13.1万㎡约200亩进行安装取暖设施及附属设施。其中2019年实施面积3万㎡,为五泉、大寨、揉谷4个合作社配备锅炉;2020年实施面积5万㎡,为五泉、大寨、揉谷5个合作社配备锅炉;2021年实施面积5.1万㎡,为五泉、大寨、揉谷5个合作社配备锅炉。

四、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450万元,其余资金由你单位自筹予以解决。2019年中央财政资金103.05万元,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171.76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175.19万元。

五、建设期限: 20204月—202112月。

请据此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项目代码: 2020-611102-01-01-018092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