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发改发〔2018〕128号
五泉镇政府:
你单位杨五政发〔2018〕71号文收悉。根据五泉镇总体规划(2010年-2020年)和五泉镇2018年开工项目要求,经研究,同意实施五泉镇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五泉镇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承办单位:杨陵区五泉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五泉镇法庭以东,项目建设用地29.1亩,分两期建设,一期占地20亩,建设有两座市场配套用房共计5470平方米,一座交易大棚7875平方米,机动车位202个,非机动车位100个,建成集农副产品交易、集会、商贸流通等为一体的综合便民市场。二期占地9.1亩作为该项目发展预留地。
四、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期限:2018年5月-2018年12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工程早日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要求组织实施,抓好工程质量按期完工。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并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时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项目建成后,须经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此复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