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发改发〔2018〕84号
五泉镇政府:
你单位杨五政发〔2018〕51号文收悉。进一步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提高镇域群众生活质量,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经研究,同意实施五泉镇乡村提升(一期)项目,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五泉镇乡村提升(一期)项目。
二、项目建设承办单位:杨陵区五泉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镇区及乡村整体绿化,在乡村修建人文景观节点,提升乡村基础设施。
四、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约465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期限:2018年5月-2018年12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工程早日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要求组织实施,抓好工程质量按期完工。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并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时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项目建成后,须经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此复
项目编码:2018-611102-02-01-009701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