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发改发〔2016〕36号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毕公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议书的
批复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杨政建发〔2016〕29号文收悉。为进一步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和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按照区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就毕公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毕公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承办单位: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对社区现状配套完善建设公共设施和社区服务用房,并对村内水、电、路、气等设施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进行改造。
四、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700万元,资金全部为杨陵区财政予以解决。
五、建设期限:2016年6月—2017年6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工程早日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要求组织实施,抓好工程质量按期完工。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并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时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项目建成后,须经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此复
项目编码:2016-611102-91-01-293564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