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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变更立项的批复



杨政发改发〔201639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变更立项的批

区住建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变更立项报告》(杨政建发201637号)收悉。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我局已于杨政发改发〔2015105文件同意项目立项因城市规划设计要求对原设计进行了调整,在原设计中增加了设备用房和地下车库,同时将抗震设防烈度由Ⅶ度提高到Ⅷ度,人工费由82.6/工日调至90/工日。现根据你局申请和主要领导批阅,同意对该项目进行变更立项,项目计划总投资调整到6000万元,增加投资1344万元;建筑面积调整到   17700平方米   (其中地上面积   11800平方米   ,地下面积   5900平方米   ),增加面积   2300平方米   ,原立项批复中其他内容不变。请你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时间与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变更后的各项工作,力争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此复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 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