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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明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杨政发改发〔2018〕111号  

 

揉谷镇人民政府:  

你镇杨揉政字〔2018〕71号文收悉。为彻底解决光明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按照区委农工部和区环保局以及美丽乡村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建设光明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光明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承办单位:杨陵区揉谷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生活污水预处理池,设备间,一体化设备基础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及工艺管道、电气工程。配套建设检查井、污水进口和分流净化水出口等设施。

四、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省级环保专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级配套资金5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20万元。

五、建设期限:2018年5月-2018年7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工程早日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要求组织实施,抓好工程质量按期完工。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并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时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项目建成后,须经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此复  

项目编码:2018-611102-78-01-014220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