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发改发〔2018〕112号
五泉镇人民政府:
你镇杨五政发〔2018〕67号文收悉。为进一步完善107省道五泉镇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就107省道五泉段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107省道五泉段市政配套工程。
二、项目建设承办单位:杨陵区五泉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107省道五泉镇辖区内实施配套建设市政管网、人行步道、路灯及绿化附属设施等。
四、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你单位自筹予以解决。
五、建设期限:2018年5月—2019年5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工程早日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要求组织实施,抓好工程质量按期完工。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并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时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项目建成后,须经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同时杨政发改发〔2017〕198号作废。
此复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