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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 复

杨政发改发〔202011


农业园区办:

你单位杨农园字〔2019140号文收悉。为了进一步改善园区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发挥园区合作社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按照《杨陵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重点任务实施计划的通知》要求,同意实施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杨陵区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三、项目建设地址:大寨设施农业基地、五泉设施农业基地、揉谷设施农业基地。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计划对五泉、大寨、揉谷设施农业基地军安合作社、齐星合作社、崔家合作社、川云关合作社、绿飞合作社等进行电力设施提升改造。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76万元,资金来源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建设期限: 20203月—20205月。

请据此复,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项目代码: 2020-611102-01-01-004481

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