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杨陵区2020 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杨陵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6月10日
杨陵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进入“依法提升、深耕细作”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2020年杨陵区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和示范区工作要求,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供支撑,以健全信用工作制度、完善信用服务体系、推进信用监管改革为工作重点,规范信用信息管理,加强信用服务创新,强化信用约束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提升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工作成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配合示范区相关部门建成启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杨陵区政府诚信示范效应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局面初步形成,公共服务领域容缺受理、承诺受理全面推行,司法公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初显成效。诚信体系建设对巩固3631方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发挥积极作用。
二、重点工作
(一)立足顶层设计,完善信用制度体系
1.推进各行业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信用监管改革,以现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为基础,完善形成本级部门的规章制度,推进制度的落地实施。建立形成信用信息共享公开、行业应用和联合惩戒工作情况的季度通报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2.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组织各政务部门和公务人员就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和失信惩戒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承诺,依法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标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地方政府债务、街道和乡镇6大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继续完善政务部门和公务人员诚信档案,不断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的工作机制。(区委组织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二)加强信用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3.广泛推行四个信用承诺制。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建筑市场、环保、物价、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消防等行业,有行政审批、仲裁、公证和鉴定等职能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建立信用承诺制度,面向各类市场主体推行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主动公示性承诺、行业自律型承诺和信用修复性承诺,建立形成“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应急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4.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优先在税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化旅游领域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确定信用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等级划分等方案,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区税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文旅体育局分别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5.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协调各部门依据国家目录清单和在事前、事中监管环节获取并认定的失信记录,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实现各领域“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共用,动态更新常态化公布。加强信息核查,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措施,报送联合奖惩的典型案例。对虚假、不履行承诺行为加强监管,依法予以惩戒。支持有关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制度,对存在失信行为但严重程度尚未达到失信惩戒对象认定标准的市场主体,可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对应的严格监管措施。(区发改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6.持续开展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结合杨陵区实际,全面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文明委〔2018〕4号),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涉金融领域失信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生态环境保护失信、扶贫脱贫失信、无证行医非法医疗、假药、拖欠工资、不合理低价游、逃税骗税和假发票等18项问题专项治理。(区委宣传部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7.支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切实做好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的应用工作,配合示范区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析数据库和专项评价机制。支持商业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增加纯信用贷款规模,加大信用纾困工作力度,对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支持农业园区、双创基地等特色信用金融服务创新。(人行杨凌支行,区发改局、财政局、金融办等部门分别负责)
8.推进信用惠民服务。配合示范区建成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各主体红黑名单公示、信用报告生成、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业务。积极拓展“信易+”信用惠民应用场景,让诚信企业和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获得可感知的便利和优待服务。(区发改局、电子政务办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9.开展诚信主题创建实践活动。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广泛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示范企业”、“身边好人”、“美德少年”等创建活动,推出一批市场认可的企业,群众信任个人,深化城市文明的思想道德内涵。(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10.助力疫情防控。按照国家部委和我省应对疫情相关规定,优化信用修复工作流程,指导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有重点地做好疫情防控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披露工作,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支持银企进行融资对接。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纳入“红名单”管理,实施信用联合激励;对在疫情期间的严重失信行为,协调多部门联合发力、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区发改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四)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体系
11.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加快推进信用平台和各行业领域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各级各部门相关业务系统与信用平台互联互通,构建全区信用信息共享共用一张网,全面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协同做好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工作优先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红黑名单等应用服务亟需的关键数据,提高数据质量。(区发改局、电子政务办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12.加大政务信息系统技术对接。对接省级、示范区信用平台建设单位和各行业自建业务系统,主动对接示范区大数据局,采用接口等技术方式,实现信息系统间信用信息实时获取、自动比对、自动拦截等应用功能,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业务协同和智能应用。(区发改局、电子政务办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13.加强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依法依规做好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的公示及相关服务工作,加强信用大数据的开发、应用和服务,鼓励各部门依托省区一体化服务平台,开展信用审查服务,为各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提升服务效率、创新社会治理、优化资源配置等提供有效支撑。(区发改局、电子政务办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五)优化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14.加强信用工作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杨陵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各责任部门要理顺工作协同机制,创新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信用工作分管领导,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区发改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15.深入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就《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陕西省政务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诚信建设内容,落实情况开展评价评估,重点评估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守信践诺、信用建设等指标,提升区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人员诚信履职意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区发改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16.营造浓厚氛围。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网络安全周、全国食品安全周、全国“质量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杨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措施及其成效。开展信用宣教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诚信单位、诚信人物,曝光失信败德行为。切实做好诚信建设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质疑,着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国民教育,培养广大群众树立知信、用信、守信意识。(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发改局、电子政务办、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按职责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