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和示范区有关工业的发展战略和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目标、中长期规划及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计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组织实施中、省和示范区有关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3.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4.贯彻执行中、省和示范区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提升信息化水平。
5.贯彻执行中、省和示范区有关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县域工业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6.负责全区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指导和服务全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培育市场主体,促进企业成长。
7.引导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开展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市场开拓、专业化发展和品牌建设。
8.负责全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组织服务机构对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开展培训服务。
9.指导各镇办对口业务工作。
10.加强领导和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区商务局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示范区有关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外商投资的具体措施,研究提出引导区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
2.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全区电子商务应用发展,指导流通企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3.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
4.监测分析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社会零售品消费总额的监测工作。
5.做好商务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经营者集中反垄断除外);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6.引导流通企业创建提升区域品牌,鼓励地方特色农产品做大做强,提升杨陵知名度。
7.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承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规范运营、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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