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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保 幸福和谐 ——致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全区广大城乡居民:  

你们好!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理解和大力支持!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在即。根据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调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的通知》(杨政办发[2017]102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杨政办发[2017]115号)安排,现就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向您作以介绍。  

一、缴费标准:

(一)正常缴费。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共计10个档次。缴费补贴分别年缴费300元的补贴40元;400元的补贴45元; 500元的补贴60元;600元的补贴65元;700元的补贴70元; 800元的补贴75元; 900元的补贴80元;1000元的补贴100元;1500元的补贴150元;2000元的补贴200元。  

(二)特殊人群缴费。残疾人补助方面,对重度(一、二级)残疾人,由省级财政为其代缴1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中轻度(三级和四级)残疾人,由区残联为其代缴1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方面,对城乡低保户由区民政局为参保人代缴50元,个人缴纳50元;对城乡五保户由区民政局按100元为其代缴。  

二、待遇标准:

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45元/月。其中中央财政承担70元,省财政承担5元,示范区和杨陵区财政各承担35元。缴费超过15年,每多缴费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5元。  

三、丧葬补助金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正常死亡后,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参保人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的12倍。  

四、缴费时间:

2018年1月1日—31日为集中收缴期,如果你错过了集中收费期,也可以到辖区镇办劳保所进行持卡缴费。  

五、缴费方式:

为确保基金安全实时准确,从2018年我区将全面启用银行代扣代缴保费工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任意银行的储蓄卡或社保卡刷卡缴费。  

温馨提示:为了确保能及时准确的缴费,请缴费前在银行卡或社保卡里存好足额的保费,同时,你的银行卡或社保卡也可以为你的家人刷卡缴费。  

六、几点倡议:

1、提倡广大城乡居民选择300元以上的标准缴费,坚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个人账户基金积累。  

2、提倡低龄人员早缴费,缴费越早,缴费标准越高,个人帐户积累越大,其60岁后个人帐户养老金就越高。  

3、提倡坚持连续缴费持续缴费,确保在缴费超过15年后能享受到每多缴1年,到领取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5元的优惠政策。  

4、手持残疾证或低保证的广大居民,除享受养老保险费补助政策外,如果有能力和意愿,也可在代缴基础上再自行选择更高档次叠加缴费。  

5、如果您是党员、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建议您鼓励亲属选择高档次缴费,并连续缴费,从而提高家属的养老金水平。  

广大城乡居民,人人都会老, 好在有社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为您今后的生活提供一个安全的港湾。您晚年的幸福生活,要靠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也要靠自己积极主动选择较高档次参保缴费,实现全区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减轻子女赡养负担,为您的晚年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如果您需要详细了解,请到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或致电镇办劳保所、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咨询。  

各镇办咨询电话:  

揉 谷 镇:029-87041016 五泉镇:029-87094746  

李台街道办:029-87030090 杨陵街道办:029-87093143  

大寨街道办:029-87061555  

咨询电话:029-87012580  

祝全区广大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