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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

工信发〔2016〕29

孵化器企业及各超市: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工商企业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政府急,企业疲”的问题,从源头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示范区、杨陵区安委会的有关安排,在我区工商企业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建立企业“一把手”主抓主体责任落实年的工作机制

各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回归到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从业人员。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度,要把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责任人与法律名义规定的责任内容一一对应,企业要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工作“十项制度,一个能力”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让制度管人管事。此项工作要求10月底完成。

二、认真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行政执法

一要严格组织检查。从今年6月到11月,组织对

各企业开展两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大检查,对检查情况专题报告区安委会;二要切实督促整改。对照“十项制度,一个能力”内容要求和问题清单,督促各企业逐条对照落实,做到检查一家,完善一家,提高一家;三要加大处罚力度。对拒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分别处罚。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5月20日前)

各企业要完成“两个活动”,一是各企业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学习班”活动,各企业对安全生产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参培率、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二是开展企业鉴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活动,各企业签订《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与分管领导、安管人员、车间班组长签订承诺书,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宣誓承诺活动,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阶段,工作落实(11月底前)

各企业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项规定,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创建企业安全规范,针对发现问题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12月底前)

各企业在12月1日前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报区工信局。

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