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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第二批“欢乐购”消费节消费券使用细则

商超大满减促销活动电子消费券使用细则

为进一步提振综合零售行业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依据杨凌示范区第二批“欢乐购”消费节活动总体安排,现制定商超大满减活动消费券使用细则如下。

一、申领条件及使用规则

1、使用消费券的企业:杨凌区内限额以上、限下样本经营单位和培育拟纳统型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6-1)。

2、领取消费券的人群:手机GPS定位在咸阳地区的云闪付APP用户。

3、活动时间:6月23日-7月20日

第一期活动领券时间: 6月23日10点-6月30日24点。

4、使用规则: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不叠加使用;消费券在活动期间使用,逾期作废,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由平台统一回收。

二、发放金额及标准

1、本次活动商超类10元电子消费券共发放20000张;

2、第一期发放商超10元消费券5000张;每个云闪付账户总共可领取2张商超类消费券;

3、后续开展发放轮次、每轮发放张数、每个用户可领取张数根据首轮效果做出调整。

三、消费者使用流程

1、消费者需通过手机商店或活动海报下载云闪付APP最新版本完成注册并绑定62开头银行卡。

2、云闪付用户(GPS需实时定位在咸阳市)登录平台“首页”-“奖励专区”或本地专区“咸阳市消费券”入口-杨凌消费券专区点击领取。名额有限,领完为止。

3、领券成功后,有效期内可在活动商户通过云闪付完成支付达到58元即可直接抵扣使用,具体使用时间以商户营业时间为准。

四、商户核销

单商户单日核销单类消费券上限600笔。满58元减10元消费券在消费者达到使用条件后由商户对消费者在付款时直接减免,政府补贴的8元在消费者付款时实时进入商户提供的收款账户,企业承担的2元直接抵扣。

杨陵区商超消费券活动咨询电话:

029-87012556;029-87011478

联系人:简慧平  董彦武

五、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杨陵区工信局(商务局)。

特色美食荟促销活动电子消费券使用细则

为进一步提振餐饮行业,促进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依据杨凌示范区第二批“欢乐购”消费节活动总体安排,现制定特色美食荟活动消费券使用细则如下。

一、申领条件及使用规则

1、使用消费券的企业:杨凌区内限额以上、限下样本经营单位和培育拟纳统型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6-2)。

2、领取消费券的人群:手机GPS定位在咸阳地区的云闪付平台用户。

3、领取消费券的时间:6月23日-7月20日

第一期活动领券时间: 6月23日10点-6月30日24点。

4、使用规则: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不叠加使用;消费券在有效内使用,逾期作废,有效期内未核销消费券由平台统一回收。

二、发放金额及标准

1、 本次活动餐饮类电子消费券共发放7500张,其中50元券5000张,100元券2500张;

2、第一期发放50元餐饮消费券2000张,100元餐饮消费券1000张;第一期活动每个云闪付账户总共可领取4张餐饮类消费券,其中50元、100元各2张。

3、后续开展发放轮次、每轮发放张数、每个用户可领取张数根据首轮效果做出调整。

三、消费者使用流程

1、消费者需通过手机商店或活动海报下载云闪付APP最新版本完成注册并绑定62开头银行卡。

2、云闪付用户(GPS需实时定位在咸阳市)登录平台“首页”-“奖励专区”或本地专区“咸阳市消费券”入口-杨凌消费券专区点击领取。名额有限,领完为止。

3、领券成功后,有效期内可在活动商户通过出示云闪付付款码支付达到餐饮类240元或460元标准即可直接抵扣使用,具体使用时间以商户营业时间为准。

四、商户核销

单商户单日核销单类消费券上限600笔。满240元减50元消费券在消费者达到使用条件后由商户对消费者在付款时直接减免,政府补贴的25元在消费者付款时实时进入商户提供的收款账户,企业自负的25元直接抵扣。

单商户单日核销单类消费券上限600笔。满460元减100元消费券在消费者达到使用条件后由商户对消费者在付款时直接减免,政府补贴的50元在消费者付款时实时进入商户提供的收款账户,企业自负的50元直接抵扣。

杨陵区餐饮消费券活动咨询电话:

029-87012556;029-87011478

联系人:简慧平  董彦武

五、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杨陵区工信局(商务局)。

“汽车嘉年华”促销活动电子消费券使用细则

为进一步激发汽车销售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依据杨凌示范区第二批“欢乐购”消费节活动总体安排,现制定“汽车嘉年华”促消费活动消费券使用细则如下。

一、申领汽车消费券的条件

1、居民在杨凌确定的政府补贴消费券使用企业(名单见附件6-3)购置乘用车新车。

2、购车时间为2022年6月18日-9月18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3、2022年9月18日前在我区完成注册并挂牌的(新能源汽车挂牌时间延长至10月18日)。

二、发放金额及标准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汽车总共发放450张一次性汽车消费券(1200元汽车消费券200张、2200元汽车消费券200张、3000元汽车消费券50张),总额度83万元,先到先得,发完为止,具体标准为:

1、对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以下(不含),每辆汽车可凭券抵减1200元;

2、对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辆汽车可凭券抵减2200元;

3、对购车发票金额为20万元(含)以上每辆汽车可凭券抵减3000元。

注: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

三、申领受理时间及兑现时间

1、补贴申领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30日---9月30日。(新能源汽车受理时间延长至10月18日)

2、补贴发放到账时间:下月初对前一月申报资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合格后次月到账。

四、申领及查看方式

1、申领人登录云闪付APP,依次进入陕西消费券专区-政府消费券专区-杨凌示范区消费券专区-汽车消费补贴,点击申领,进入杨凌示范区汽车消费券平台,根据补贴规则点击授权登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1) 购车人身份证

(2)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 机动车登记证书

(4) 机动车行驶证

(5) 购车刷卡POS机小票(贷款购车者同时提供贷款合同,且合同金额+小票金额不能小于发票金额)

(6) 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2、系统将根据消费者提交资料时间自动排序,审核合格后逐批发放补贴,直至总额发放完毕。如提交的申报资料有误,系统平台将予以退回,消费者则需重新提交申请。

3、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杨凌示范区汽车消费券”—“查看申请进度”处查看申领进度。

五、注意事项

1.申领人必须为机动车所有人,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账户所有人一致。申领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取消补助资格、追缴补助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2.每辆符合补助条件的汽车只可申领1次杨凌区汽车消费券。

3.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对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协助汽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资金的,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助资格,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企业黑名单。

4.申领人应与汽车销售企业确认提车、上牌时间,避免因逾期登记上牌导致无法享受补助。

5、申领人上传资料时必须已取得银行卡交易POS小票、购车发票、完成上牌手续,取得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车辆合格证等材料,避免因资料不全重复审核。每个提交资料的消费者最多给予5次提交审核资料的机会。在审核通过后,补贴会通过“云闪付App”发放至消费者本人银行卡账户。

杨陵区汽车消费券活动咨询电话:

029-87012556;029-87011478

联系人:简慧平  董彦武

六、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杨陵区工信局(商务局)。

国美电器大派送使用细则

一、政企专场家电清洗四折服务优惠

公安、教师、医护人员在7月2日当天可享受到四折家电清洗服务活动。

二、以旧换新享补贴(收旧+换新)

用户通过国美真快乐APP-生活服务频道—国美管家专区预约回收家电,收旧成功后,可领取100元—400元的补助(参与以旧换新机型与品牌以当期企业活动指导书为准)。

三、银行分期享满减

建行、邮储分期至高减300,具体以活动时间节点为准。

四、真机体验、全网比价、买贵补差

对比正规平台价格、旗舰店同款同型号商品、在货未送之前可以享受到买贵补差价。

咨询电话:029-87039712,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杨陵国美。

商超和餐饮类纸质消费券使用细则

第一条 为保障杨凌示范区第二批“欢乐购”消费节活动顺利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制订商超和餐饮类纸质消费券使用细则如下。

第二条  活动时间。消费券使用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7月20日,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对活动期间产生的费用予以补助。

第三条  消费券类别及面值。分为商超、餐饮两个类别3种面值的消费券,其中商超类10元面值6万张、餐饮类50元面值5000张、餐饮类100元面值2500张。

第四条  消费券的发放。本次活动印制的6.75万张消费券面向全区居民、高校师生、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由各镇办组织人员向辖区居民发放;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负责向铁路以南的企业、示范区机关单位发放,区工信局负责向铁路以北的企业、杨陵区机关单位发放。

第五条  消费券使用

(一)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超购物一次性满58元即可凭1张面值10元商超零售类纸质消费券抵减10元,1次只能使用1张。不能与同期在云闪付平台发放的电子消费券叠加使用。

(二)消费者一次性消费满460元时,持100元餐饮类消费券可抵现100元;一次性消费满240元时,50元餐饮类消费券可抵现50元,1次只能使用1张。不能与同期在云闪付平台发放的电子消费券叠加使用。

第六条 补助资金结算和兑付

1.由经营单位负责验证消费券真伪;2.出示体现满减额度的购物小票;3.向消费者全额抵减消费券对应金额;4.留存收回的消费券与对应的购物小票;5.对收回的购物小票和消费券张数、金额进行整理,形成汇总表;6.企业根据活动成效形成申请补助资金兑现报告(商超类兑现消费券收回金额的80%,餐饮类兑现消费券收回金额的50%);7.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同消费券、购物小票和开展活动的其他资料并上报区工信局;8.区工信局对参与活动企业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形成资金兑付意见;9.报批后拨付相应资金。

第八条  疫情防控。各商超、餐饮企业要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场所消杀等常态化措施;商超、餐饮要控制阶段性人流量,防止大规模聚集;若区内疫情发生重大变化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可中止和推后本次促消费活动。

第九条  消费券防伪

消费券设置三处防伪标识即:1.票面金额数字内有防伪暗纹。2.三种面值消费券均为7位数编码,起始编码均为0000001,最大号编码为该类别印制总数(商超类10元券最大编码为0060000,餐饮100元券最大编码为0002500,餐饮50元券最大编码为0005000)。3.票面字样处有白色标识。若参与企业收到虚假和无效消费券,则不给予结算,并及时报告。

第十条  纸质消费券参与企业名单与电子消费券参与名单相同。

第十一条  工作要求

(一)抓好活动组织。各参与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对消费券的回收流程和相关人员做好业务培训,畅通回收渠道,确保顺利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企业要利用门口LED屏、易拉宝、宣传海报、广播等形式在本企业范围内做好宣传,提高活动知晓率。

(三)严格活动纪律。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进行虚假交易、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家、消费者对在活动中产生的问题可随时拨打029-87012556进行咨询。

附件6-1:商超满减电子消费券和纸质消费券参与企业名单

杨凌好又多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杨凌民乐人人家商贸有限公司

陕西阳光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杨凌兴良友商贸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杨凌世纪家乐商贸有限公司 

杨凌多美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杨凌昌龙商贸有限公司

杨凌谭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杨凌智邦商贸有限公司

杨凌福悦购物中心   

附件6-2:特色美食荟电子消费券和纸质消费券参与企业名单

杨凌国际会议展览公司会展中心酒店

杨凌神农娱乐餐饮有限公司

杨凌示范区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园酒店

杨凌凤凰山庄有限公司

杨凌好德餐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杨凌闽秦食品有限公司

杨凌小海湾烤肉店

杨凌小四川炒菜馆

杨凌万丽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杨凌义凡武功镇旗花面馆

杨凌北京烤鸭餐饮店

杨凌和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杨凌根社老武功旗花面店

杨凌玉皇宫大酒店

杨凌索菲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鹏苑鸿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杨凌刘黑炭烧烤

杨凌大渝海餐饮店

杨凌国合上合生活馆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杨凌汇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杨凌野猪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杨凌百根源家常菜馆

杨凌鲜羔楼三味火锅店

杨凌示范区农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元名庭酒店分公司

杨凌开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6-3:汽车消费券参与企业名单

杨凌福荣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杨凌元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杨凌福华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杨凌长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杨凌益丰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宝鸡市福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杨凌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