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示范区党工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对区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承接,推动“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负责集中办理投资项目、市场管理、社会事务、住建交通城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农林水务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政务服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踏勘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工作,并对行为结果和行政性收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四)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事项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政务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工作;与有关部门协同推进“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零跑路”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六)受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介机构服务有关方面的投诉举报,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七)指导下属事业单位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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