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并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下同)进行调整提高。具体如下: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7元。
02
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03
以退休人员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退休人员中,193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5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在省级参保的原行业统筹企业以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06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07
本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举例说明
例一:张大妈:1966年4月出生,2016年4月退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是27年8个月,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是2556.7元。按照本次待遇调整办法,张大妈月养老金调整增加152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2708.7元。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57元/月;2、挂钩调整:①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2+(28-15)×3=69元/月(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②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2556.7×1%=26元/月(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挂钩调整增加69+26=95元/月;张大妈月养老金调整增加57+95=152元。
例二:王大爷:1937年5月出生,1997年5月退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是41年整,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是4127.45元。按照本次待遇调整办法,王大爷月养老金调整增加237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4364.45元。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57元/月;2、挂钩调整:①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2+(41-15)×3=108元/月(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②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4127.45×1%=42元/月(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挂钩调整增加108+42=150元/月;3、高龄倾斜:30元/月;王大爷月养老金调整增加57+150+30=2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