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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被征地农民补助审批流程 提高服务效能

为全面优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能,确保被征地农民各项补助发放规范合理及时准确区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保待遇申报程序和时限的通知》,从9月份起,被征地农民社保补助审核工作将力求精简资料压缩时限发放及时监管更严。

根据《通知》要求,我区被征地农民补助除基本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因时限规定要求外其他补助由镇办按月汇总上报,区人社局经办机构即时审批发放。全面审核新增养老补助和丧葬补助领取人员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申领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发放各项待遇;教育补助实行一次申报,逐年发放的原则,不再重复申报资料。规范后的审批流程,还对基本生活补助费明确了镇办应加强事前事后监管职责,做到各项补助政策全覆盖,切实保障了我区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