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要通过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要到具体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去找工作,并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特别是从事建筑施工劳务的要与合法的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公司是支付工资的责任主体,千万不要与自然人身份的“包工头”形成雇佣关系。
二、 到用人单位工作时,应该弄清楚用人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工资待遇等,并将工作地点和单位名称及时告诉你的家人或朋友。
三、 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效证据,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等内容。若用人单位在用工30日内拒不签订或者拖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四、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和工作证据,防止日后讨要工资没凭证。特别是要注意保存好身份证、劳动合同、上岗证、出入证、工资结算单及出工考勤表等证件和证据。
五、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或者邮寄书面举报材料。书面投诉材料应写清楚被投诉单位(建筑施工项目)名称、地址、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所从事的工种、工作起至时间、拖欠金额、涉及人数;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递交工作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拖欠工资证明(如项目经理出具的欠条、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或工资结算单)复印件。
六、 坚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都开通有举报投诉电话,我们这里再次向你们作以宣传。同时我们强调,切忌以伤害自己的身体或影响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来讨要工资。
陕西省及各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029-87421392 延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11-2210114
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29-87627202 榆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12-3591086
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17-3901233 汉中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16-2626607
咸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29-33558268 安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15-3283601
铜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19-3185586 商洛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14-12333
渭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913-2109120 杨凌示范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029-87033786
杨陵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029-87015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