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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启动机关事业退休人员调待工作

近期,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29号) 文件精神,杨陵区人社局安排开展全区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计划对201812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进行调整,涉及1400余名退休(退职)人员。

此次待遇调整,仍延续上年度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调整办法。一是定额调整,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4元。二是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突出效率因素。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18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三是适当倾斜,对高龄(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适当倾斜予以照顾。19381231日以前出生的(8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30元;对193911日至19431231日出生的(79周岁至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0元;对194411日至19481231日出生的(74周岁至7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0元。

经过测算,本次调待水平总体预计为2018年退休(退职)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