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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杨陵区财政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及《杨陵区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杨陵区审计局20183月至6月,对2017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7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6415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83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462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6696 万元),调入资金6909万元,上年结余976万元,2017年收入总计108783万元;2017年一般预算支出10684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9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0万元,全年支出总计10827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1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预留预算指标,未及时下达到部门;未及时拨付,滞留财政往来资金的问题,要求区财政加强存量资金管理,及时和预算单位对账。

2、部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滞留,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要求区财政应将国家规定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要求区财政多措并举,拓宽收入来源。

4、专户直接列支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及出借专户管理资金的问题,要求区财政加强专户资金管理,及时整改。

5、代扣个人所得税未及时入库的问题,要求区财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按期补缴入库。

三、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2017年度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区财政局逐一分析原因,从完善制度和加强管理入手,积极进行整改。对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不合理问题,区财政局积极与税务部门联系,大力培植税源,提高财政收入质量,降低耕契两税占比,进一步优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对于审计报告中指出滞留财政往来资金、预留预算指标问题,区财政已将专户滞留指标下达相关单位,并督促相关单位申报使用资金;对于审计报告中指出代扣个人所得税未及时入库问题,区财政局与税务部门积极协调,已将代扣个人所得税全部缴入国库;对于审计发现其他问题,区财政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和管理漏洞,积极建章立制进行整改。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继续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