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新昌同志并杨陵区生态环境局:
根据陕西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21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陕审办发〔2021〕65号)和区审计局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经中共杨陵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杨陵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杨陵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5月15 日起,对许新昌同志(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部门(单位)。
审计组组长:朱红玲
审计组成员:刘智刚(主审)、姚梦宇、赵若琳
廉政监督员:宋盼盼
审计组联系电话:029-8701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