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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杨陵区财政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及《杨陵区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杨陵区审计局20173月至6月,对2016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初财政预算结余8477万元,当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30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4592万元,基金预算收入16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98万元;一般预算支出完成97826万元,上解支出110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35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976万元。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完成7800万元,支出完成6633万元,结余1167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土地出让金专户清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财政撤销违规账户, 在地方国库中设立专账。

(二)集中支付专户未及时拨付、滞留财政往来资金的问题,要求区财政积极盘活存量资金,统筹使用,确保资金及时发挥使用效益。

(三)改变资金用途问题,要求区财政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列支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四)往来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区财政加强财务管理并及时清理。

(五)集中支付专户借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区财政对出借资金进行清理,及时予以回收。

(六)总预算和专户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区财政加强与上级之间和内部业务部门资金核对,规范财政专户与总预算之间的对账。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三、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逐一分析原因,从完善制度和加强管理入手,积极进行整改。对于审计报告中指出集中支付专户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区财政已将专户滞留指标下达相关单位,并督促相关单位申报使用资金;对于财政往来资金长期挂账问题,目前区财政对各类往来资金进行汇总梳理,加大对往来资金的清理力度;对于总预算和专户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区财政已积极和上级部门沟通协调,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