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2021年国务院令第738号),按照《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要求和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8日起,对全区2022至2023年底,行政单位(含下属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请予以配合,并将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报送至我局审计组。
审计组组长:汤峰
审计组成员:姚梦宇(主审)、张丝、黄芳、谢静怡
廉政监督员:陈旭辉
廉政监督电话:029-87012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