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水务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5-04-03 10:00 来源: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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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措施,起草有关水利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及重要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负责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措施,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负责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地下水监测,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全区河流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并监督实施。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措施、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级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农村饮水安全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杨陵区康乐路24号

联系电话

029—87012017

机构领导

张录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