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水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杨陵区水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适合我区情况的贯彻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出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拟定有关水利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区河流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9、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全年12个项目的策划包装、项目资金争取等重点工作。
2、完成农田水利、农村饮水、水土保持、杨凌职业农民创业园大棚自动化灌溉系统工程、东环线易涝点改造等全年目标任务。
3、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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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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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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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水务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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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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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水利水保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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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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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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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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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河务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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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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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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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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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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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47人;实有人员45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3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9人。
五、2017年度水务局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杨陵区水务局收入为1322.27 万元,支出为1479.73 万元。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分别减少了60.41%、51.31 %,原因为项目减少 。
2、本年度收入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 1322.27 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33.7 万元,
(2)其他收入 488.57 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支出总计 1479.73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441.9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3.2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69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21.02 万元。
(2)项目支出1037.79 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支出 961.77 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76.02 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833.70万元,支出799.45万元。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分别减少了44.83%、47 %,原因为项目减少 。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799.4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39.45 万元,项目支出 360 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 439.4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8.70万元,公用经费:20.75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418.7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3.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47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0.7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7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杨陵区水务局按照“只减不增”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为 2.8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7 万元,公务接5次,接待人数56人,接待费 1.79 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 3.0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万元,公务接待费 1.9 万元。2017年部门决算较2017年部门预算减少 5.92 %。
由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因此公务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减少6.1%;在公务接待中,能严格执行《杨陵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控用餐标准、陪餐人数等,因此公务接待费较预算减少5.8%。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无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水务局对江河胡库水系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管理评定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3.8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11.4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的办公经费、水电费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9.2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等。较上年计划运行费用增加0.09%,是由于人员增加导致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8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1.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4.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56.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