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陕政发〔2017〕13号)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杨办发〔2015〕4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保留、整合部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公布:
新增2项:1.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2.捕捞许可与特殊捕捞许可审批;
4项整合为2项:一是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2项,合并为“洪水影响评价审批”1项;二是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取水许可”2项,合并为“取水许可”1项。
联系电话:029-87012017
杨陵区水务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