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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农景苑住宅小区A区(泰和府)

杨陵区水务局 

关于神农景苑住宅小区A区(泰和府)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杨凌神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神农景苑住宅小区A区(泰和府)水土保持方案>的报告》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依据法律法规规范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水土保持方案,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神农景苑住宅小区A区(泰和府)位于神农小区以南,东新路以西,五胡路以北,新桥路以东,总占地面积9.13hm2,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房、公共建筑、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硬化工程等。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工期16个月,即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二期项目计划工期20个月,拟于2020年5月开工,2021年12月完工。项目总投资8.75亿元,其中包括土建投资1.3亿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要求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一级标准。 

)基本同意该项目建设中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建设区面积9.13hm2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扰动土地整治率≥97%,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6%,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7%,绿地、水面覆盖率≥35%,硬化地面透水铺装率≥75%,原地貌恢复率≥70%,单位面积雨水滞蓄量≥215m3/hm2,综合径流系数≤0.4,临时绿化时限3个月,下沉式绿地率≥60%,施工场地苫盖率100%,土石方控制率≥99%。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4296.00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15.52万元。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鉴于本项目已开工,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做好后续设计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制在用地范围内,严禁挤占、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及坡面水土流失情况的发生。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据此批复落实管理机构、人员、资金和保证措施,并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报我局备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严格按照城市管理部门和水土保持的相关要求。土石方在堆放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和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严格按照本项目批复的地点、规模实施,水土保持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你公司应于方案批复后30个工作日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5.52万元。 

四、杨陵区水土保持监督站要宜居法规条例,积极配合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及时处理,确保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 

五、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杨陵区水务局 

2018年11月4 

 

 

 


泰和府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