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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水务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适合我区情况的贯彻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出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拟定有关水利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区河流综合规划、防洪规划重大水利规划。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9)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二、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水务局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1、全面推进“河长制”。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3、依托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新增项目县项目,投资1270万元,恢复改善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954万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4、依托省级水土保持项目,修建涝池22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5、实施杨陵区漆水河乔家底至川口段防洪治理工程,在防洪保安的基础上,进一步美化水生态环境。6、加快杨陵区宝鸡峡北干渠提升改造工程前期进度,争取开工建设。7、依托中省农村安全饮水资金,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8、做好防汛抗旱工作。9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人员情况

水务局下属三站两办事业单位,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挂靠局机关核算外,水利水保工作站、水政水资源办、河务工作站、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均为独立法人,实行财务独立核算。截止2017年底总编制53 人,其中:行政编制 6 人、事业编制及工勤人员 47 人;实有在职人员 45 人,其中:行政人员 8 人、事业人员 37 ;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9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专用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六、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杨陵区水务局收入预算为1003.96 万元,支出预算为 1003.96 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了315.58万元,增长率为46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大了水利建设项目的投入、二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杨陵区水务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003.96 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3.9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8.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35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96.85万元,资本性支出4.68万元。财政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增加了315.58万元,增长率为46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大了水利建设项目的投入、二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杨陵区水务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003.96 较上年增加了315.58万元,增长率为46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大了水利建设项目的投入、二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水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03.96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78.0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8万元,项目支出414.08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315.58万元,增长率为46 %,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32.88万元,增长率为30 %,项目支出增加182.7万元,增长率为79 %,公用经费较上年持平,无增长。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杨陵区水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03.96万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8.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35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96.85万元,资本性支出4.68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315.58万元,增长率为4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2.88万元,增长率为30 %,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2.55万元,增长率为22 %,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增加160.15万元,增长率为113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2.89 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15万元,减少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 2 辆,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 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了0.06 万元,减少5.3%,原因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 1.8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09 万元,减少4.7%,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为2.4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9.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9.04万元、政府工程采购0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附:杨陵区水务局2018年预算公开报表

 


杨陵区水务局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