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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水务局召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落实《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全面推进示范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12月16日下午,示范区水务局组织召开了示范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推进会,全面安排部署近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会议集中学习了《水土保持法》、《水保条例》有关法律条文,传达了中省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相关要求和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相关部门和部分建设单位围绕生产建设项目实际做了交流发言,水务局总工程师万碧文同志总结回顾了示范区城市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对近期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会议要求,各有关生产项目建设单位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和“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本单位承担的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认真开展自查,严格履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法定义务,落实水土保持工作相关职责,为创建生态文明城市、推动建设绿色生态宜居新杨凌做出应有的贡献。下一步,示范区水务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对辖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水土保持工作责任,全面推进示范区水土保持工作。

示范区发改、招投、住建、交通、农业、杨陵区水务局、水保站等部门相关领导以及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