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杨凌川云关水电站安全生产行政、监管、主体“三个责任人”予以公示。
杨陵区水务局
2024年12月17日
2024年度杨陵区小水电站“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表
工程名称
川云关水电站
装机台数
3台
装机规模
720kw
责任单位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政府(行政)责任人
陈 亮
副主任
李台街道办事处
15877348550
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人
张录强
局长
杨陵区水务局
15339269191
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人)
胡翼飞
站长
川云关水电站
1337901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