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

杨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5-04-03 10:27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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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一、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执行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九)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和基层工作站的业务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办和协调落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组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2.承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组织的活动,研究协调军政军民关系中重要问题。

3.研究起草区双拥工作规划,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情况,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协调全区的双拥宣传。

4.负责联系、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梳理、归纳落实双拥政策、法规的各方意见建议,会同军地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5.指导相关部门和驻区部队开展双拥业务工作,承办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事宜。

6.负责起草、呈报、收发、管理文电工作,编印双拥工作刊物和资料。

7.承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

杨陵区凤凰路东段工信局四楼。

联系电话

029—87012860

机构领导

袁伟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