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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杨陵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深化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整治成效,坚决维护国家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持续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定于20233月至11月,持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加快建设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体系这条主线,持续关注严重干扰市场秩序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网络巡查与暗访评估同步开展、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同步实施、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同步推进,加强线索摸排、开展联合执法,严查违法违规、深治乱象顽疾。通过开展“清浊行动”,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激浊扬清、正本清源,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产生重大社会事件、不引发重大负面舆情,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文旅力量。  

二、整治重点

(一)文化市场方面

1.把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对含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违反公序良俗、畸形审美、“娘炮”、“耽美”等不良文化内容,使用含有禁止内容的图形、画面、音视频和文字进行演出宣传、售票和演出场地布置,以假唱欺骗观众或为假唱提供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严格依法查处。重点打击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有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失德演员、利用涉劣迹艺人相关内容开展演出宣传或招徕等。   

2.深化文娱领域整治,深入开展演出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发挥约谈警示作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查内容违规和劣迹艺人参演,严防其转移阵地复出。重点加强对脱口秀、相声、电音、说唱、民间合唱团、唱诗班等类型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将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场所的演出活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依法查处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等违规经营行为。

3.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提供网络表演、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音乐、网络动漫但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各类视频平台、音乐网站、动漫网站等互联网文化单位。重点打击含有淫秽色情低俗、宣扬赌博暴力、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以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拜金炫富、违法犯罪等不良内容。

4.认真开展剧本娱乐专项整治,逐个走访辖区内剧本娱乐经营单位,摸清底数,掌握实际经营状况,重点查看登记备案、剧本内容、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诚信经营等情况。突出活动内容管理、未成年人保护、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整治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未设置适龄提示、使用的剧本未标明适龄范围、剧本娱乐活动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等违规行为。

5.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权益的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严厉整治教材教辅、少儿图书的侵权盗版乱象。重点打击盗版盗印、非法销售、网络传播侵权盗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教辅、畅销儿童绘本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旅游市场方面

1.持续推进景区门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4A级景区,国有文物部门所属二级以上博物馆、纪念馆票务管理制度不完善,随意设置“福利票”“内部票”“招待票”,景区内部工作人员变相违规出售门票;线上门票预约系统建设滞后,系统存在明显漏洞,防范和对抗能力差;门票合作推广、宣传促销随意,履约监管机制不健全,门票配额外流风险较大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旅行社违反宣传促销协议,通过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平台销售门票配额;未经授权的公司或个人采取人肉抢票、机器抢票、爬虫软件抢票等方式恶意抢票,人为制造门票稀缺,抢票后加价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2.扎实开展未经许可、不合理低价专项整治,持续查处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突出关注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旅游活动,严查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的包价旅游产品;整治地接社以“零团费”价格或“买团”形式,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 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三)安全生产方面

配合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结合日常和联合执法检查,围绕景区周围环境、旅游包车管理、防汛备汛措施、火灾隐患防控、食品安全管理、景区周边客流控制、大型演出活动等方面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方法步骤    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从20233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按照部署启动、巡查检查、重点整治、总结提高4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3月上旬)。区文旅体育局将结合实际召开本单位工作会议、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典型案例、举报投诉途径和方式,安排部署我区“清浊行动”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巡查检查(4月中旬)。区文旅体育局将采取联合检查、网络巡查、逐个走访等形式,加强对辖区内经营主体的执法检查,动员经营主体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重点整治(4月中旬至11月中旬)。对照“清浊行动”整治重点内容,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维护守法经营,打击市场乱象。排查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并严厉查处。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有关情况,发现突出问题、评估整治效果、督促整改提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1月下旬)。结合“清浊行动”进展,按要求报送阶段整治成果,形成并上报“清浊行动”总结报告。

四、任务要求

(一)加强宣传监督。行动期间,区文旅体育局将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部署启动、整治进展、执法检查、典型案例等情况,公布举报途径和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积极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形成“清浊行动”的舆论声势。

(二)加强线索摸排。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大日常检查的力度和频次,针对违法行为多发领域,集中力量分类摸排案件线索。文化市场方面,要突出检查演出市场和剧本娱乐场所,重点清理含有禁止内容的产品和服务。旅游市场方面,要以“不合理低价”为执法重点,严查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的包价旅游产品。

(三)加强网络巡查。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网络巡查执法,督促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严守内容底线红线,依法查处含有淫秽色情低俗、宣扬赌博、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的网络表演、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网络文化产品。重点针对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百度推广等互联网渠道,组织开展集中网络巡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推广和公众号营销等方式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进一步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领域的市场秩序。

(四)加强案件查办。整治过程中,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警示作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执法办案中,要认真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管理办法》,及时请示报告、严格程序要求、依法依规办理。

(五)加强文明执法。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认真研判文化和旅游市场形势,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切实转变“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的粗放式管理模式,主动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充分倾听监管对象建议,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营造公平健康、平稳有序的文旅市场环境。在核查办案过程中,科学运用自由裁量权,对于“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经营单位重点关注、严肃执法;对于一般性问题理性分析、视情容错,违法行为轻微的案由,依法先行责令改正,视具体整改情况再行决定是否立案查处,保障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充分恢复文旅市场活力创造积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