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开展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是强化意识形态管理、落实“宽进严管”要求、推动发行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19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19〕1号)要求,为做好我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时间
2019年1月24日-------2019年2月15日
核验范围: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为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含2018年新批准设立的发行单位。
二、填报流程
1.用户登录网址:http://124.42.45.130:8055/lonin
填报说明:
1.请使用IE9以上、推荐使用谷歌、360极速浏览器等。
2.新用户注册:输入本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号,设置8位以上密码,密码必须同时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和数字。一个帐号仅报送一家单位,请牢记设置密码。
3.已注册用户请从右侧登录操作,企业填报过程中用时较长或中断填报,可使用“保存”按钮保存已填报数据,以避免系统自动刷新造成填报数据丢失。填报完成检查无误后,
必须点击“提交”按钮,否则管理部门无法审核。已点击提交的,企业即使发现填报错误也将无法修改。
4.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注意金额用“万元”填报,售书数量用“万册”填报,没有项目内容的填“无”,不得空填。注意发行网点数不能为“0”,注意网点数逻辑关系正确。已开展网络发行业务并备案(省局群公告名单)的单位,须填报网络发行销售数据,在多个平台开店销售的,网店网址选填一个,网络销售数据合并填报。
5.填报单位请先查看表样,收集填报信息后再注册填报!
6.企业填报的登记表必须经行政审核人员通过后方可打印。(此时打印出的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右上角状态栏有“已审核”字样,没有“已审核”字样的资料将被退回)。如果在系统中提交的表格被驳回,请认真对照填报说明查找填报错误,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审核通过。
三、核验单位需报送材料
(一)《2019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已通过审核的登记表右上角状态栏显示为“已审核”字样)。
(二)发行单位自查报告。
(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应提供备案回执复印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页面醒目位置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截屏复印件。
上述材料除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外,各一式三份。负责核验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及上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发行单位各留存一份。
杨陵区文化体育局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