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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事项名称

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设定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发布,第666号修订)

申请条件

1、有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
、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
3
、有与其提供的娱乐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器材设备;
4
、娱乐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设立娱乐场所与学校的距离不得少于200米;与医院、机关的距离不得少于50米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申请资料

1、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和章程;

4、拟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申明;

6、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意向书;

7、经营场所的地理位置图及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9、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10、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申请;
2
、经办人员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初步审核,并办理登记;
3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经办人员确定受理。(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退回修订);
4
、对申请材料全面审查并进行实地的勘察(公示听证,通过或不通过);
5
、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告知理由或做出予以许可的,办理审批文件或许可证;
6
、通知送达。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杨陵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联系电话

029-87016372

办理地址

杨陵区康乐西路文化体育旅游局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