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出土文物在移交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前复制和对外展示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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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 未经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出土文物在移交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前不得复制和对外展示。 2、《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4〕6号) |
申请条件 |
行政区域内,出土文物在移交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前复制和对外展示的文物。 |
申请资料 |
1.申请文件; |
办理程序 |
1、申请人申请;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杨陵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
联系电话 |
029-87015348 |
办理地址 |
杨陵区农科路文教大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