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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设定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发布,第588号、第666号修订)

申请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
、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3
、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4
、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5
、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6
、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7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其他条件。

申请资料

新设立网吧初审需提交以下资料:
 1
、承诺书;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申请表;
 3
、营业执照副本;4、章程;
 5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6、租赁意向书
终审需提交以下资料:
 1
、信息安全证明;
 2
、消防安全证明;
 3
ISP接入意向书;
 4
、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
 5
、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6
、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申请;
 2
、经办人员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初步审核,并办理登记;
 3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经办人员确定受理。(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退回修订);
 4
、对申请材料全面审查并进行实地的勘察(两人以上);
 5
、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告知理由或做出许可的,办理审批文件;
 6
、通知送达。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杨陵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联系电话

029-87016372

办理地址

杨陵区康乐西路文化体育旅游局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