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一、岗位设置
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卫生计生督察专员1名,工作人员5名。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实施。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实施免疫规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指导、监督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4、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7、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
8、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生育政策。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10、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11、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
13、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
14、承担医疗广告预审、医疗卫生机构审批、执业许可、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前置审核、母婴保健执业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饮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绝育手术复通术核准、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核、二孩生育核准、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变更撤销许可、非医药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核准工作。
15、指导区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6、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
17、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18、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区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区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区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干部保健工作,负责区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9、依法监督管理采血、供血及临床用血。协调区红十字会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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