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工作,推动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使乡镇卫生院更好的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及医疗服务,经研究决定,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单位需要、专业对口、公开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条件、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资格条件
临床医师
4
临床医学、
专科及以上
有执业医师证,具有5年以上临床经验,55岁以下。
医技
5
检验、B超、心电图
中专及以上
具有相关资格证书,3年以上工作经验,40岁以下
护士
4
护理专业
中专及以上
具有护士执业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验,35岁以下。
合计
13
三、招聘范围
1、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
2、区内外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经验丰富,符合岗位条件且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优先;
3、从医学类大中专毕业生和具有执业资格证书,长期从事临床工作及临床医技工作人员中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截止10月18日下午17时。报名者须本人持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1寸彩照2张。经过资格审查后,集中面试,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若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报名地点:杨陵区卫生局办公室(杨陵区小康路2号)
联系人:张彦辉联系电话:029—87012361。
五、聘用及待遇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