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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卫生局关于做好十七届农高会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

杨卫发〔2010〕82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做好第十七届农高会氛围营造工作,根据杨城管发〔2010〕71号文件安排,结合历届农高会美好亮化工作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各单位要对大门、可视范围内主要建筑物进行彩灯装饰;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门前摆花美化工作,营造良好的景观效果。 

二、工作要求: 

(一)摆花美化和彩灯亮化工作要于10月26日前完成,10月30日至11月5日夜晚彩灯应全部开启;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安排,确保美化亮化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三)10月26日,区卫生局将组织对各医疗单位美化亮化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