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13年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一)领导班子:局属各事业单位。
(二)领导干部:列入上述考核范围的单位领导班子组成人员。
(三)一般人员考核: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在岗职工。
二、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于2014年1月13日开始至1月17日完成。
三、考核方法
(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 孙建峰
副组长: 李岁宗
成员: 张彦辉徐汉卿 李康 苏维雒丹
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部署、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及监督检查,负责考核工作及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二)领导班子考核方法及分值
考核采取定性、定量双百分制评价法。定性考核以群众公认度为依据,定量考核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为依据。定性考核按照考核内容分层次测评,百分制计分,所得各项得分之和为民主测评分,再按40%的权重进行核算,即为群众公认度得分。
定量考核依据局考核组对各单位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计分,再按60%的权重进行核算,即为工作实绩定量考核得分。
领导班子考核按照一类班子、二类班子、三类班子三个档次划分。
(三)领导干部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上下互评的方式,即群众评价、局领导评价和参加培训学习情况进行量化积分,四项之和为100分。
1.群众评价占45分。由所在单位全体人员,按照德、能、勤、绩、廉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各项分值之和即为所得分值。
2.局领导评价占30分。局领导评价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再按各档次已明确的分值和一定的权重进行换算,即为所得分值。
3.由考核组对单位年终工作实绩考核,按单位实绩考核结果的15%计分即为领导工作实绩所得分值。
4.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占10分。由局考核组对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和各种会议按照缺勤扣分的计算方法进行专项考核。
(四)一般工作人员考核
一般工作人员考核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全体职工逐一述职后,根据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数局领导和本单位领导占40%,同志民主测评占60%汇总为最终得分。考核完毕后于2014年1月17日前报卫生局办公室。
四、考核程序
1.领导述职述廉。
2.考核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考核表进行统计汇总,综合得出评价考核量化结果,并根据评价得分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3.报审。考核组提出的初评意见后报局党委会议审定。
4.考核结果反馈。由考核组制定考核结果通知书,反馈到被考核单位。
五、考核要求
1.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是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各级领导及个人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提前做好班子及个人的述职述廉报告,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由局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工作,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各单位领导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年度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用16k纸打印)在考核完3日内,由各单位收齐后交局办公室,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人劳社保局,存入本人档案。
3.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特别是直接确认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人员有争议的,可进行复核。经所在单位复核仍有异议的,可在获知复核意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局考核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局考核组作出最终书面结论。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及领导干部个人奖惩、调资、晋级、培训、职务升降、辞退的重要依据。局党委根据各单位考核的结果评定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七、年度考核有关问题处理
1.对2013年度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现在的单位收集);非单位派送,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的工作人员,学习超过半年以上的,不进行考核,不确定格次。
2.对离岗退二线人员,年度考核由考核组考核,无大问题的,一般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3.对于应该参加年度考核而又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经教育后仍然不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由考核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4.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按国家规定应享受的探亲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等不计算为病、事假),可按有关规定处理。
5.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级,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6.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处分的解除时间为:受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为一年,受撤职处分的为两年,处分解除后的当年即可确定考核等次。
杨陵区卫生局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