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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提高失独家庭扶助和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

提高计生扶助标准推进城乡一体化 

杨陵区提高失独家庭扶助和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 

为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推进城乡计生扶助政策一体化,近日,杨陵区先后出台政策,提高失独家庭扶助和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失独家庭扶助对象,扶助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0元和3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并将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由原来每户每月10元提高到每户每月30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从2015年1月起全面实施。  

杨陵区卫计局刘新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