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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卫计局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杨卫发〔201912

杨陵区卫

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区属及驻区各医疗机构、局属各部门、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照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精神,为保证我局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请于2019110日- 2019年1月24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www.21wecan.com.cn),可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和《网上报名操作指导》进行申报,并报名成功后请自行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修改信息:考生可于网上报名期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信息修改并保存,须重新打印考试申表》,并仔细核对,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考生可通过查看申报表右上角验证码号的后两位数字来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以后两位数字最大的版本作为最终版本来打印申报表,用于现场确认。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历史考生报名,须准确输入原档案号,以便考试成绩滚动处理。

二、现场确认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时间:20181月15125日(周末除外)

2、确认所须材料:

卫考新报考生请自备档案袋将以下资料装入

A、申报初级(士)资格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 《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申表须加盖工作单位和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②.符合卫考规定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纯复印件无效)

③.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过期身份证件不能做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凭证)

B、申报初级(师)资格考试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须加盖工作单位和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②. 符合卫考规定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纯复印件无效)

③.初级(士)资格证书和聘任证明原件

④.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过期身份证件不能做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凭证)

C、申报中级资格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申报表须加盖单位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②. 符合卫考规定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纯复印件无效)(职业学校毕业生不得报考中级资格)

③.初级(师)资格证书和聘任证明原件

④.报考专业代码在301——365(包括301和365)之间的须携带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过期身份证件不能做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凭证)

、历史考生报名携带材料

①.《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申报表须加盖单位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②.上年度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过期身份证件不能做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凭证)

在网上报名时须正确填写上年度报考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

3、现场确认方式:考生将以上报名资料整理完毕交由所属单位负责人统一收集,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与考生报名资料一并报送至杨陵区便民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进行确认。

现场确认咨询电话:029-87015348

4、考试收费

报名考试费用按《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及《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卫生技术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二项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人才发[2016]16号)核定标准收取,即:卫生初、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人才评价初、中级每人每科70元。今年现场收费形式为建设银行转账、支付宝转帐或微信转账,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以便现场确认顺利进行。

注意事项:

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三、资格审核

考生在现场确认结束后,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报考状态。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卫考考生于<201959——62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单打印

考生于考完两个月之后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单。

、考试合格考生请关注杨凌人事人才网有关卫生系列资格证领证的最新通知及时领取资格证书。

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聘用证明表

2、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3、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医疗单位报送登记表(新报考生)

4、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医疗单位报送登记表(历史考生)

5、关于2019年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资格等专业报考条件

6、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问题的说明                              

杨陵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8日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聘用证明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学历

所学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聘用医疗机构名称及其执业许可证登记证号

聘用科室

聘期

聘用职务

聘任单位(盖章)

行政领导签字:

附件2

卫考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确认地点:杨陵区便民服务中心(原群众工作大院)卫计局窗口 电话029-87015348

1月15日-25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下表时间由负责人将报名资料统一收齐前来确认;                         社个人考生可避开单位统一确认时间段随时前来确认。

序号

时间

单位

1

1月15

陕西医科学校

2

1月16日上午

杨陵仁和中医医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医院

3

1月17日上午

杨凌健康体检中心其它医疗机构(局属各部门、诊所、村卫生室)

4

1月18日上午

杨陵高新医院、安宁医院

5

1月21下午

杨陵西宝妇儿医院、杨陵康复医院

6

1月22日上午

杨陵惠仁医院

7

1月23日上午

各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

1月24日上午

杨凌朝阳医院

9

1月24下午

杨凌示范区医院

10

1月25日全天

                      ——


 

附件3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医疗单位报送登记表      (新报考生)

报送单位:                                                        费用合计       元

序号

姓  名

报考专业(级别)    

身份证号

电  话

报名费收取(元)

考生递交材料    签名

考生领取材料     签名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4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医疗单位报送登记表     (历史考生)

报送单位:                                                  费用合计       元

序号

姓  名

报考专业(级别)           及科目数

身份证号

电  话

报名费收取(元)

考生递交材料      签名/时间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5

2019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资格等专业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卫人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的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即2018年12月31日前毕业)

)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即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药(护、技)士资格)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2年(即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药(护、技)士资格)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2018年12月31日前毕业))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即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药(护、技)师资格)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即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药(护、技)师资格)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即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药(护、技)师资格)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即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药(护、技)师资格)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2018年12月31日前毕业)

、报名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并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不再参加本次考试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

国有单位考生需经本单位和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盖章后,进行报名。

非国有单位和社会流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与同级考点联系报名。(即在杨陵区参加考试,需在杨陵区医疗卫生单位从业,或人事档案在杨凌示范区或者杨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栏需同时加盖单位和人才交流中心印章,单位统一报送的可以不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但本单位要对考生的档案真实有效性负责。

附件6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职业学校毕业生

毕业证书问题的说明

1、1989年以前毕业的,有省教育部门验印的毕业证书即可。

2、90年—92年毕业的,属地市管理的学校,需有地市统考合格证明和地市卫生局认可的证明。对省属的学校,有省教育部门验印即可。

3、93年—2003年毕业的,必须毕业证书、省卫生厅统考合格证明和中专水平证书三证齐全。

4、2003年以后毕业的无以上条件,须符合《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医学教育主要专业经认定达到合格标准的学校及专业》。

注:成人中专、成人自考、自学考试学历不能作为资格考试的准入学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