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办发〔2009〕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乙肝乙脑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09〕168号)有关要求,2009年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补种乙肝、乙脑疫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乙肝疫苗补种工作
(一)接种对象。在全区范围内对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未接种或未完成3针次乙肝疫苗接种的儿童进行接种。
(二)接种时间。2009年10月12日—18日。
(三)指标要求。以乡为单位,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群乙肝疫苗接种率≥90%。
二、乙脑疫苗补种工作
(一)接种对象。在全区范围内对8月龄至12岁(1997年1月1日—2009年2月18日出生儿童)无乙脑疫苗免疫及免疫史不全的儿童开展乙脑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二)接种时间。2009年10月19日—28日
(三)指标要求。以乡为单位,8月龄至12岁儿童乙脑疫苗接种率≥90%。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补种工作领导,区政府成立杨陵区乙肝乙脑疫苗补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仓成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崔社发区卫生局局长
刘宽祥区教文体局局长
成员:马驰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岁宗区卫生局副局长
张高社区教文体局副局长
李小林李台乡副乡长
任晴杨村乡副乡长
李小侠大寨乡副乡长
陈安仓揉谷乡党委副书记
朱红玲五泉镇副镇长
李俊苗街道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李岁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卫生、教育、乡镇三个工作组,具体职责为:
1、卫生组: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本次全区补种工作具体计划的制订、接种实施、协调和督导评价工作;制订卫生系统补种工作实施计划,成立综合协调、现场接种、不良反应处置、督导检查等工作分队,明确各分队人员职责并组织实施;协调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广泛宣传乙肝、乙脑疫苗补种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具体实施等相关信息。
2、教育组:由区教文体局牵头,负责本次全区补种工作在校适龄儿童的摸底调查、登记、报告、统计、通知发放及接种组织工作;制订教育系统补种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卫生组完成其它工作。
3、乡镇组:由各乡镇办牵头,负责辖区内未入学适龄儿童的摸底调查、登记、报告、统计、通知发放等相关工作;制订本乡(镇)补种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经费保障
乙肝、乙脑疫苗补种工作所用疫苗、注射器由中、省提供。工作经费由区财政予以解决,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乙肝、乙脑疫苗补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做好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以进一步提高广大儿童身体健康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