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卫发〔2008〕77号
各餐饮经营单位:
现将《第十五届农高会卫生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配合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农高会△卫生监督方案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省卫生监督所,第十五届农高会市场监管部,区政府。
第十五届农高会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的成功举办对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农业高新科技成果“产、学、研”一体化步伐,提高杨凌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及自身社会经济发展必将产生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为了确保第十五届农高会顺利召开,给广大群众提供卫生、舒适的参会环境,保障所有参会人员身体健康,吃住安全卫生,从而进一步树立我区良好的对外形象,根据第十五届农高会组委会、区委、区政府安排,现就加强农高会期间卫生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卫生执法力度,督促各接待单位搞好食品、公共场所卫生,为客商提供一个良好的吃、住环境,确保食品卫生万无一失,杜绝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1、制定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2、完成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
3、完成农高会期间重点宾馆、饭店监督员派驻及中小餐饮单位和饮食市场巡回监督检查工作。
4、完成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取证、处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按照第十五届农高会食品卫生安全总体工作方案要求,设立卫生监督监测领导小组。
组长:李仓成(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崔社发(区卫生局局长)
李岁宗(区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崔文波张产民张彦辉王萍张为军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第十五届农高会接待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的食品、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负责第十五届农高会期间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组织对各种食品和原料进行抽检,特别要加强对活动定点采购的各种食品和原料的抽检,组织对重点接待单位的公共场所、饮用水等进行监测,组织对卫生监督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组织实施对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和控制。
(二)卫生监督监测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执法监管工作小组、驻点卫生监督工作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监测工作小组、市场巡回监督小组、信息综合组。
1、综合执法监管工作小组
组长:李岁宗(区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崔文波(区疾控中心主任)
张彦辉(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全体同志
主要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各类执法行动,负责处理与农高会有关的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等问题的投诉,查处农高会期间与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等卫生有关的违法行为。解决、处理保障工作中出现的有关技术问题。
2、驻点卫生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张彦辉(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副组长:张为军(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成员:由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及食品学院志愿者组成
驻点负责人:张为军会展中心酒店
殷建玲田园山庄
郭娟新天地酒店
李新社玉皇宫酒店
刘宁银鑫商务酒店
孟新科神农度假村
孟新科海华浴都
余改珍化建大酒店
余改珍中欣酒店
张为军电力宾馆
柏静亦乐园宾馆
李存秀林苑宾馆
崔雪艳水保宾馆
刘宁杨陵宾馆
贾彩琴水上休闲中欣招待所
崔雪艳水电招待所
翟育英崔西沟生态民俗村
李新社老孙家泡馍
陈静美食城
徐淑萍胡新庄饮食市场
主要工作职责:
(1)对接待单位(包括会场等重要活动场所)的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等进行驻点全程监督,特别对接待单位(会展酒店、田园山庄等接待国内外贵宾)的食品卫生安全实施全程监管,确保卫生安全;
(2)督促接待单位落实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项卫生安全制度,负责对主办和接待单位卫生管理体系和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督促接待单位进行整改;
(3)对主办和接待单位供应的食品、用具、饮用水和公共场所等进行监测;
(4)协助接待单位培训从业人员;
(5)执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6)参加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理工作;
(7)收集、整理、上报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8)对重要接待单位“四害”危害进行评估,组织对危害严重的单位开展消杀灭工作。
(9)完成其它卫生监督与监测抽样任务以及卫生监督机构交付的其它任务。
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李岁宗(区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崔文波(区疾控中心主任)
张彦辉(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全体同志
主要工作职责:农高会期间,按照《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有关农高会的食物中毒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实施《重大活动期间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处理预案》。
4、监测工作小组
组长:崔文波(区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王萍(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员:区疾控中心流病科及检验科全体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按本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有关的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卫生监测和检验,会期对重点接待单位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开展现场快速检测。
5、市场巡回监督小组
组长:张产民(区疾控中心书记)
副组长:刘辽西
成员:陈静徐淑萍
主要工作职责:主要对饮食较集中的各个市场及区内其他小型餐饮单位进行巡回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是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严禁供应假冒、伪劣及感官性状不洁的食品,对操作环境卫生及餐饮具消毒进行现场检查。
6、信息综合组
组长:张彦辉(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副组长:范秋敏(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成员:谢西强谷卉英
主要工作职责:综合与协调有关农高会卫生执法和监测工作,及时向监督监测组通报有关情况,并做好新闻媒体的沟通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9月10日—— 10月15日)
1、开展卫生监督监测,提高卫生安全水平。
(1)结合2008年餐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开展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改善卫生安全状况。重点区域是有接待任务的宾馆饭店,尤其是接待国内外重要领导、宾客的宾馆饭店。要求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加工场所布局、厨房设备、卫生设施、环境卫生、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等的检查工作。有接待任务的重点宾馆饭店,在农高会前必须对所使用的制冷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同时在需要提供净水的生产加工环节,安装净水处理设备。对餐饮具等开展抽检。
(2)对生活饮用水及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提高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要求使用二次供水的接待单位,在会前请有资质的清洗队伍对相应设施(水池)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洗消毒,用于供水的水池必须加盖加锁,专人看管,水池周围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无关人员不得接近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水池用的消毒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部批文、检验报告单,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对接待单位的二次供水、末梢水进行抽检。
(3)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监测。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对所有有接待任务单位的卫生用具、微小气候等进行监督监测,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场所要限期整改,按防病要求的原则,完善相关卫生设施、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督促所有接待单位在农高会前对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的冷却塔、过滤器、送风口(管)、回风口(管)、冷却盘管、冷凝水盘、冷凝排水管、风机室、隔音材料等至少进行清洁消毒一次,对所使用的饮水设备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
(4)对接待单位进行食品卫生监测:重点监测调味品、乳制品、酒、食用油、冷荤菜、餐饮具、厨房用具等,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接待单位改善卫生条件,加强卫生管理,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率。
2、开展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1)卫生监督员培训。对参与农高会卫生监督工作的监督员进行培训,详细讲解有关工作方案、大会监督卫生知识和要求,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2)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对我区有接待任务的餐饮业、公共场所的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强化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
3、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卫生安全。
(1)协助工商部门查处流通领域的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违法行为。
(2)协助农业部门对市场内销售的蔬菜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进行抽检;
(3)协助技术监督部门查处生产领域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违法行为。
(4)公安、保卫部门的联系,预防投毒。
(5)加强与组委会联系及时了解活动情况。
4、引导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诚信建设。
开展诚信宣传,督促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强化自身管理,提高自律能力及社会责任意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接受社会监督,帮助企业树立诚实守信的宗旨,做出“诚信经营”的承诺。
5、做好接待单位的卫生安全信息收集工作,开展接待单位的“四害”滋生情况监测与评估,督促接待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周围及内部卫生,开展除“四害”工作。
(二)强化卫生监督执法检查阶段(10月15日~11月2日)
1、重点对农高会的接待单位卫生安全状况进行复查、促进其加强自身管理,消除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的各种卫生安全隐患。
2、加强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切实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各定点接待单位必须有专用餐具清洗消毒间,清洗池与消毒池分开,标志明显,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程序进行,餐具保证餐餐消毒,未经消毒或消毒不彻底的餐饮具严禁供应。餐具消毒必须有记录。
3、继续开展对食品、公共场所等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召开各定点接待宾馆、饭店、餐饮集中的市场负责人会议,认真落实农高会关于食品安全保障各项措施,与各宾馆、饭店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农高会期间食品安全,杜绝食源性疾患发生。
4、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模拟演练。
5、对接待单位、主办单位采购和接受赞助的食品进行卫生监测。
(三)农高会期实施阶段(11月3日~11月10日)
1、实施驻点卫生监督。对负责提供农高会重要人员、会议代表食宿的宾馆饭店,派驻点卫生监督员进行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现场监督,检查实行定点采购等情况,督促接待单位履行职责,确保卫生安全。
2、进一步对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等各重点单位的巡回监督,确保会期的卫生安全。
3、进一步加强对外围监督,对接待宾馆周边及重要活动场所进行检查,防止食物中毒。
4、实施大型宴会、会议和重要活动报告制度,要求所辖的宾馆、饭店接到大型宴会、会议和重要活动通知时,及时向卫生监督监测组或驻点卫生监督员报告,必要时派卫生监督员到场全程监督。
5、加强对提供活动工作人员、安全保卫、活动场所商务人员、社会群众等各类人群餐饮服务的宾馆饭店、集体食堂等餐饮单位、食品加工单位的监督工作。
6、加强CDC派出人员对每天采购的原料或食品进行快速检测。
7、对可疑食品进行检查和控制。
8、处理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工作组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按本实施方案,落实卫生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卫生监督员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执行各项执法任务,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国内外宾客的卫生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在会议举办期间,为确保国家领导人和外国贵宾的食品卫生安全,派驻有经验的卫生监督员对相关场所全程监督,同时各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进行督查,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三)各工作小组通力合作,完成各项保障工作任务。要将农高会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同心协力,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各项保障工作任务。
(四)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各执法小组要依法采取各项措施,紧密配合,对发生的各类违法行为要立即查处,以保持高效的打击力度;对举报线索,认真调查,属违法案件的,应依法查处,遇到重大问题或大案要案,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五)加强信息交流,实行日报告制度。驻点卫生监督员及执法小组于每天晚上21时至21时30分向卫生监督监测组负责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卫生监督情况、有无违法行为、有无中毒或可疑中毒患者等。
(六)所有工作人员要克服骄傲麻痹思想和厌战松懈情绪,站在讲政治,实践“三个代表”和贯彻“以人为本”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杨凌形象、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工作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参会人员的食宿安全和身体健康。
附:1、第十五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宾馆饭店食品卫生要求。
2、第十五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食物中毒和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预案。
附件1
第十五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博览会宾馆饭店食品卫生要求
一、区内所有不具备上下水设施等饮食生产、经营基本条件的单位和场所,在农高会期间一律不得从事饮食生产、经营活动。
二、各接待宾馆饭店要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应由主管领导和经培训合格的专职卫生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动员全体员工,齐抓共管,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确保本届农高会食品卫生工作万无一失。
三、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抓好食品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环节,消除发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隐患。
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食品从业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包括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工作,如有腹泻、发热或其他传染病症状及有化脓性感染时应立即调离。餐饮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五、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并按要求进行索证。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非定型包装的熟肉、卤制品及小吃(面皮、粉皮等)一律不得外购,必需时应自身加工。为防止过敏性腹泻等疾病的发生,严禁供应四季豆(含皂素、植物血球凝集素)、豆浆(含皂素)、发芽土豆(含龙葵素)等食品,禁止供应生食水产品。
六、加强食品各操作间的卫生管理,严格功能分区,布局流程合理。所有食品容器、冰箱、菜墩、刀具、抹布等必须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避免交叉污染;冰箱内食品不得重叠堆放,成品、半成品加盖保鲜膜分类存放;烹饪后至开餐超过2小时的食品必须在低于10℃或高于60℃的条件下保存,禁止供应隔夜食品;保证下水道清洁通畅,垃圾桶加盖,垃圾及时清理。
七、冷菜配制须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和容器、专用冰箱、专用微波炉,非冷菜间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操作前开紫外线灯30分钟作空气消毒,用消毒水对用具、操作台面、抹布等进行消毒,用酒精点燃对砧板进行消毒,认真检查食品质量,不加工变质原料。操作时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做到随手关门,加工好的冷盘由出菜口传出;冷盘必须当日加工,切配距开餐不得超过2小时,装盘冷菜未加保鲜膜不得交叉重叠存放;新鲜水果、生食蔬菜、装饰用蔬菜需经清洗并用有含效氯250PPM的消毒液浸泡3分钟后再进入专间;农高会期间,所有冷菜实行留样制度,每个品种的留样量为100一200克,置于经消毒加盖(或用保鲜纸密封)的容器后,再放入熟食冰箱,保存48小时备查。
八、切实做好餐具清洗消毒工作。洗消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清洗、消毒和冲洗用的水池分开,标记明显;餐具应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餐具必须采用煮沸或蒸汽、洗碗机、电子消毒柜消毒,消毒温度和时间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要求;餐具消毒后只能用消毒巾擦干,并做好餐具的保洁,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九、餐厅服务员要做好台面调料、牙签、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具等;夹菜的工具应做到一品一工具,不得混用;取冰块应用夹具,不用时将夹具悬挂或放置于消毒水内,制冰机用水必须经过净化处理;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十、接待宾馆、饭店以及场馆内的食品商店(小卖部)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清洁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上岗;食品库房应通风良好,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食品分类、分架并隔地离墙放置,不得与非食品混放;采购的各种定型包装食品,须向供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和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或化验单,货签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采购和销售无检验合格证明、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和超保质期的食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工具售货,工具每天清洗、消毒;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附件2
第十五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食物中毒和生活饮用水污染
应急处理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于承担第十五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接待任务的宾馆、饭店。
二、宾馆、饭店发生食物中毒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均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三、区卫生局统一领导宾馆、饭店发生食物中毒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区卫生监督所及有关医疗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具体负责食物中毒和饮用水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及中毒人员的诊断、治疗工作。
四、会议期间,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设专用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协调处理派驻监督人员可能反馈回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五、宾馆、饭店医务室和有关医院负责食物中毒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病人的诊断、治疗、急救和转院工作。宾馆、饭店的医务室应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设备和药品。
六、区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各接待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督促、指导所驻单位搞好食品、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预防传染病,杜绝食物中毒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发生。派驻的卫生监督员要经常与进驻宾馆、饭店的医务人员取得联系,密切注意与会人员以及服务人员的身体状况。宾馆、饭店医务室的医务人员如发现有发热、腹泻、恶心、呕吐或其他中毒表现的人员就诊,应立即通知进驻宾馆、饭店的卫生监督员,并作好病人的隔离、治疗和消毒处理。进驻宾馆、饭店的卫生监督员在发现或接到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时,必须立即向区卫生局和所在单位领导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保留可疑食物和病人呕吐物、排泄物。
七、在发生食物中毒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区卫生监督所及进驻宾馆、饭店的卫生监督员在报告的同时,指导宾馆、饭店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作好病人的隔离、观察,防止中毒事故的蔓延。采集需要检验的样品,送所在单位进行检验,分析可能导致中毒事故的原因。对可疑食品、生活饮用水及其他可能导致中毒的因素采取控制措施,封存可疑中毒食物和被污染的工用具,消除危害因素,并指导有关人员保护现场。
八、为了保证本届农高会卫生监督工作万无一失,各有关卫生单位应精诚合作,相互配合。会议期间,区卫生监督所应做到人员、装备、组织领导三落实。派驻单位的卫生监督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保持同区卫生监督所的联络畅通。
区卫生局值班电话:87012361
区卫生监督所电话:8701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