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区卫生局召开医疗质量安全专题会议,局党委班子成员,卫生监督所、局办医政组有关工作人员,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城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同志就医疗质量安全问题向与会各医疗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疗质量安全工作,严格依法执业,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规范医疗广告发布,强化医德医风建设,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药品管理,在日常诊疗活动中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切实维护患者健康权益。
区合疗办负责同志向各医疗机构通报了本年度新农合资金运行情况,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把合疗患者入、出院标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农合制度规范有序运行。
会议提出,抓好医疗质量安全是卫生系统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是确保广大群众切实利益的需要,更是切实维护医疗机构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局医政、监督、合疗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各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新农合制度规定,要围绕医疗质量安全认真开展自查,并对查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要将“三好一满意”的要求融入到日常诊疗活动中去,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